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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自考考生申请2020年下半年学历审查和课程免考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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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辽宁省招考办统一安排,2020年下半年学历审查和课程免考工作(以下简称“免考”)将于10月20日开始,市考试院就本次免考事宜温馨提示如下:
 
1.网上申请,时间:10月20日9时至10月25日17时
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在规定时间登陆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网上平台”),网址:http://zk.lnzsks.com/lnzk.wb。进入“免考申请”,选择专业及所要免考的课程,填写免考证明材料信息,同时上传每项材料对应的照片,检查确认无误后保存提交。
需要注意,上传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照片的同时需要上传相应的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期限至11月15日以后);在辽宁省外取得的各类等级证书,须在提供的证书照片上注明省份和取得时间。
上传证明材料照片要求真实,文字内容清晰,文件类型为JPG或JPEG格式,文件不得小于50K、不得大于1M,照片像素大于200×200。考生应对网上填报免考信息和上传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不上传证明材料照片或上传的照片不全,考生将无法继续完成申请。网上申请截止于10月25日17时。
 
       2.网上支付,时间:10月20日9时至10月28日17时
考生网上提交申请,经区县(市)考试机构受理审核后,可登录网上平台完成缴费。考生应在10月28日17时前完成网上缴费,如未能按时缴费,视为放弃本次免考申请。网上支付期间建议考生在网上平台预留的手机号保持畅通
 
3.免考结果反馈,时间:11月17日9时至11月23日17时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通过网上平台查询免考结果、打印免考通知书。
 
        4.沈阳市及各区县(市)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考生若有不明事宜可拨打沈阳市或考生报名所在的区县(市)考试机构电话咨询,无需到考试机构现场咨询。外地考生请加拨区号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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