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升学教育 >

2022年阜新市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浏览: 次    编辑:辽宁教育信息网    网址:www.lnjyxx.cn

按照《中共阜新市委办公室、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阜委办发﹝2007﹞14号)和《阜新市2022年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阜委组通字﹝2022﹞21号)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阜新市2022年面向全市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数量

招聘对象为全市各社区现任党组织书记,共招聘10人,其中阜蒙县1人、彰武县1人、海州区3人、细河区2人、太平区1人、新邱区1人、清河门区1人。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履行职责能力强,在党员群众中威信高,在疫情防控、维稳处突等工作中业绩突出;

2.连续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满3年(2019年4月1日前任职);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未满3年的需连续担任书记及副书记、专职社区工作者合计满7年(2015年4月1日前任职);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人受到县区委、县区政府以上命名表彰或本人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期间本社区受到县区委、县区政府以上命名表彰或本次疫情防控工作中本人受到县级以上通报表扬的,可放宽至42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人受到市委、市政府以上命名表彰或本人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期间本社区受到市委、市政府以上命名表彰或本次疫情防控工作中本人受到市级以上通报表扬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人受到省委、省政府以上命名表彰或本人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期间本社区受到省委、省政府以上命名表彰或本次疫情防控工作中本人受到省级以上通报表扬的,可放宽至47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获得表彰时间截至招聘公告公布之日。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人员只能报考现任职社区所在县区的事业单位岗位,不能跨县区报名;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单位及岗位

具体单位及岗位详见《阜新市2022年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四、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阜新市2022年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可通过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fuxin.gov.cn/)进行查询。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市县(区)组织部、民政局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1.由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进行审查把关,核查本街道(乡镇)所属全部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年龄、表彰(原始证书及有关表彰文件)、学历、任职、年度考核等证明材料,对初步符合报考条件的社区党组织书记,结合日常表现、年度考核、是否违法违纪、是否存在不得报考情形等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同意的组织其填写正式报考登记表。6月6日前,街道党工委完成审查工作并报县区组织部、民政局。

2.县区组织部、民政局对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提出的人选进行考核,考核过程中要了解掌握社区党组织书记是否熟悉本社区人口、每个小区及楼栋人员分布、重点关注人群等情况,考核同意后报县区委集体研究决定。6月10日前报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集中复核。

(三)发放准考证

对于报名成功且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由县区民政局负责发放笔试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1.每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人员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报名设置开考比例为1:2,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将取消或削减招聘岗位计划。

5.报名人员自报名至聘用期间,须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6.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请报名人员自报名至聘用期间,不要到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进行活动,不要接触有这些活动轨迹人员,考试前14天应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异常的要及时诊疗,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导致本人无法参加考试或后期影响聘用,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

五、基本程序

此次招聘分为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工作程序。招聘工作由纪检部门进行监督。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主观性试题,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面对疫情防控、基层治理、党的建设等社区党组织书记日常工作查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在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

(二)面试

1.人员确定。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比例,在合格分数线基础上,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不能聘用。

3.总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笔试、面试权重计分方法,笔试和面试所占比例各为50%,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

根据报名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者由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员。

对拟聘用人员的体检,由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执行国家的规定。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承担。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阶段,考察工作参照《辽宁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对拟聘用人员的考察工作,由县区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在体检和考察工作中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递补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者由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递补人员。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开始后出现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填写《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办理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实际工作能够达到招聘资格条件规定各项要求的,履行正式聘用手续,不能适应岗位需求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机构及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格条件实行招考全程审查,特别是在资格复审、终审、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或取消聘用,并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4.笔试前将在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提前发布《阜新市2022年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告知书》。报名人员自报名至聘用应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做好自我防护。报名人员应提前14天下载“辽事通”微信小程序或APP,申领“辽事通健康通行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

报名人员须及时关注阜新市的疫情防控要求,按相关要求做好疫情自查和防控。

根据省、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文件规定,须进行隔离观察的,要提前到达阜新市按要求隔离观察,并于笔试当天出具解除隔离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导致本人无法参加考试或后期影响聘用,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

咨询电话: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18-2680035

附件:阜新市2022年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8日

原标题:阜新市2022年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fuxin.gov.cn/newsdetail.jsp?id=695556


Copyright 2017-2024 Power by 辽宁教育信息网 辽ICP备2021002966号-1
辽宁教育信息网
辽宁教育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