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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沈阳新民市医疗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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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新民市医疗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公告

为积极应对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严峻形势,本着“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一事一策”的原则,经沈阳市政府批准,新民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共卫生工作人员。根据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沈阳市医疗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公共卫生工作人员总公告》的要求,现就新民市医疗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公共卫生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中等(职业)院校公共卫生类专业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均可报名。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年满十八周岁,原则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四)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热爱公共卫生服务保障工作;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

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应聘人员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日期和其它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1月31日--2020 年2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新民市卫生健康局三楼会议室(新民市辽河大街161 号)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名考生只允许用有效身份证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和考试均不收取考生费用。考生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为避免报名人员密集,在报名时段内每日上午接受男性报名,下午接受女性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查考生与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是否一致,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同版免冠照片2张,并提供《报名登记表》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一份。

符合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历要求的2020应届毕业生允许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校证明及其它报名所需材料。试用期满毕业后提供学历等证件,如不能提供自动取消资格。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招聘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面试考核

考核人员名单通过新民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考核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成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水平和岗位适应能力。面试开始后,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新民市人民政府网站面试考核公告。

(四)试用期

根据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试用人员。考核成绩并列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试用人员。试用人员名单通过新民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试用期间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组织体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出具考察报告。用人单位对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与聘用

试用期满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信息通过新民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的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考生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其他

(一)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招聘咨询电话:新民市卫生健康局:024-87508921

监督电话:新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4-87852752

咨询时段: 上午9:00-11:30 下午 13:00-16:30

温馨提示:报名人员报名时须佩戴口罩、做好防护。

附件:

1、2020新民报名登记表.doc

2、2020新民市医疗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公共卫生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xlsx

新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民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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